为健全川渝禁毒协作机制,提升出庭公诉能力,近日,在第三十八个国际禁毒日来临前夕,四川省泸县人民检察院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巴南区人民检察院、永川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毒品犯罪案件听庭评议活动。
本次听庭评议选取永川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贩卖毒品案作为观摩案例。该案系一起被告人拒不认罪认罚的案件,庭审对抗性强,对公诉人出庭能力要求高。庭审中,承办检察官紧扣犯罪构成要件,对被告人进行层层递进的精准讯问,借助多媒体示证系统分层分类展示证据,并围绕争议焦点展开针对性辩论,展现出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娴熟的庭审技巧。
在随后召开的评议座谈会上,出庭公诉人介绍了案件办理思路和出庭准备情况。与会检察官围绕法律文书制作、庭审指控策略、程序规范执行等方面深入交流研讨。大家一致认为,此次活动为办理同类案件提供了有益参考,并就提升法律文书说理性、优化举证质证方式等提出了具体建议。
此次听庭评议活动有力促进了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在毒品犯罪案件办理领域的深度协作,进一步凝聚了司法共识。
下一步,泸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川渝协作,聚焦重大疑难案件研讨、人才联合培养、法律监督协同等重点领域,凝聚合力、共促提升,以高水平刑事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家战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