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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检察院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活动
时间:2020-06-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泸县检察院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活动

 

 为全面生动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工作举措,不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2020年6月10日上午,泸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到云龙镇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活动。

 活动中,通过拉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视频、检察长接待解答等形式告知群众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方式向检察机关反映诉求,同时对检察职能、检察机关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范围、司法救助等工作向群众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各类咨询30余人次,检察长接访1人次,进一步畅通了信访渠道,扩大了检察职能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同度。

201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上向全社会作出“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检察机关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的庄重承诺,解决群众信访不推不拖。这是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顺应人民期待、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有力举措。

 一年多来,泸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相关要求,建立健全群众来信办理答复机制、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压实首办责任制、推动形成检察长接访和领导包案等等,有效解决了群众信访“不回复”或“少回复”等问题。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 收到群众各类信访67件,其中,来信29件、来访27件、来电(12309检察服务热线)7人次、网络7件,所有信访件均在7日内作出了程序性回复,回复率100%。上述案件业务部门均作了第二次程序性回复及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答复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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