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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大回访”
时间:2020-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泸县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大回访”

 

 为深入践行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工作理念,巩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成效,4月15日至6月30日,泸县检察院开展了为期两个半月的国家司法救助“大回访”活动,对近三年办理的12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被救助家庭进行回访。

2017年至2019年三年,泸县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12件,对28人进行了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1.4万元。同时将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为12名精准扶贫户救助对象解决户口、上学、就业等困难,并积极与救助对象所在地镇、村、社协调沟通,将3名救助对象纳入低保,解决救助对象实际困难。

一、回访刑事被害人

在对救助申请人代某某(其妻子童某某在交通肇事中死亡)回访中了解到,救助金对改善童某某孩子的生活、学习提供了很大帮助。童某某丈夫感谢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帮助,表示对生活的又有了希望。

在对救助申请人某某的回访中,详细了解被救助人在校学习情况及思想状态,了解到救助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如疫情期间需要智能手机上网课,家长未能购买,致使孩子学习跟不上进度。

二、回访事实孤儿

在对申请人向某某两姐弟回访中,了解到向家两姐弟的父亲向某某2018年杀死妻子后被判死缓,两个孩子在泸县老家无人照管,已被接到贵州的伯伯处读书,回访组干警冒雨驱车近200公里赶到贵州土城镇统一村。途中遇道路毁损,只能换乘摩的前往。通过与姐弟俩及他们的爷爷、伯伯、老师交流,详细了解两个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两个孩子性格开朗、学习刻苦勤奋,成绩都很不错,检察官鼓励他们专心读书,树立远大志向,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

此次“大回访”通过深入国家司法救助被救助人员、家庭、学校、村(社区),走访被救助人员、亲友和村社干部30余人次,全面了解了每笔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受助对象后续的家庭、生活状况、心理感受、现实表现等,发现了问题,拟定了解决方案。在今后工作中,泸县检察院将坚持定期回访,不断总结经验、健全机制,为被救助人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措施稳步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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