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泸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漆某某盗窃案、刘某某、李某某等3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听证地点
泸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携带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指示和引导。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泸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830-8192891
联系地址:泸州市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465号
特此公告。
泸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