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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吴某某、王某某等5人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时间:2021-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吴某某、王某某等六人提起公诉。吴某某、王某某等5人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间,多次在四川省泸县、重庆市永川区、宜宾市高县、贵州省赤水等地实施入户盗窃。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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