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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一审公开宣判
时间:2022-02-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泸县人民法院对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田某某、黄某某等20人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罪一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判决田某某、黄某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殷某某等18人犯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四个月,缓刑五年至五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至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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