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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
时间:2016-12-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

  2016年12月14日

  在泸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泸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张胜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泸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列席大会的各位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泸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紧紧围绕“四个新区”建设,助推泸县经济转型升级。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非法集资、侵犯知识产权、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五年来,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5人,起诉44人,提前介入、批捕起诉了社会影响大、涉嫌非法集资2.5亿元的犯罪嫌疑人何宽。与县政府共同构建涉农项目资金“152护航体系”,保障国家涉农专项资金安全。积极探索服务企业发展的新举措,成立了“派驻工业园区检察室”。注重查办和预防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中的职务犯罪,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农村饮水等政府重点工程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充分发挥防控商业贿赂检察职能,为工程招投标等领域提供行贿犯罪记录查询703件。

  ——紧紧围绕“平安泸县”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五年来,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8人,起诉1611人。其中,批捕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208人,起诉231人;批捕毒品、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嫌疑人503人,起诉543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批捕、起诉了杨光权、刘连刚系列抢劫、强奸、杀人案,温海铭三人特大制售毒品案,童代波等41人团伙盗窃案,有效遏制刑事案件高发态势。积极参与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和多部门协作开展“打黑除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打击枪患”等专项活动,对73名非法制造、买卖、持有枪支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紧紧围绕“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倡导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理念。五年来,对88名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做出不批捕决定,对62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做出不起诉决定。推进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机制建设,对民事申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55件。积极开展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环节的释法说理工作,依法对176件案件开展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建成了集案件办理、心理辅导、矫治帮教、社会协作等功能为一体的“蓝天使”家园。五年来,审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32件,不批准逮捕37人,不起诉32人。泸县检察院被共青团中央命名表彰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不忘初心,服务保障民生成效明显

  ——着眼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打击犯罪保民生。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批捕462人,起诉583人,成功办理了“5.11”桃子沟煤矿重大安全事故系列案件。积极开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办9件14人,查处了奇峰镇社保工作人员田野贪污社保资金167万元大案。查处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13件41人,立案查办了水竹林村、小马滩村、沙土村等7个村21名原村干部贪污涉农资金案,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43万元,得到群众的好评。

  ——着眼于司法便民的要求,积极延伸检察触角。建成检察服务大厅,整合控告申诉、来访接待、案件查询、律师阅卷、视频接访、12309举报等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在基层设立5个派驻检察室,主动延伸检察职能。认真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五年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35件次,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0件,受理举报线索98件。重视青少年犯罪预防,编写了《未成年人法制课堂教案汇编》、拍摄了微电影《光影青春》,深入12所学校以案说法开展法治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着眼于司法为民的需求,真心实意帮扶困难群众。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为31名家庭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近亲属申请司法救助资金13.7万元。坚持开发式帮扶、造血式扶贫,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致富产业发展等的支持力度。五年来,为对口联系镇和帮扶村争取专项发展资金800余万元,协调公路建设、危房改造、饮水工程、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90余万元,为困难群众送去价值12万元生产资料,为精准扶贫对象筹集帮扶资金20余万元。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惩防并举,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把握办案方向,突出办案重点。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将查办大要案、社会重点关注案件、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作为工作重点。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7件73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5件25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15人,涉案金额4949万元。立案查办了省发改委原助理调研员周某受贿1300余万元、江阳区政协原主席周某受贿案等大要案;查处了县商务局杨某、陈某伙同屠宰场套取国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资金、县人民医院内二科和外二科集体收受药品回扣等窝案;查处了江阳区大山坪、合江县九支、叙永县西城等派出所4名原所长、副所长渎职侵权、受贿案。

  ——改进司法方式,增强办案效果。把规范办案、廉洁办案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高标准建成了职务犯罪侦查办案区和指挥中心,健全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流程、电子笔录、暂扣款物管理等10余项办案制度,坚决防止违法办案行为发生。严格落实举报人和证人保护、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及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制度,有效保障当事人权益。

  ——加强犯罪预防,倡导廉洁风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反腐倡廉“重在预防”的方针,积极开展专题预防、跟踪预防。针对查办的案件,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1件。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五进”活动,五年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166场次,5000余人次到“泸县反腐倡廉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依法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权威

  ——侦查监督进一步强化。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为重点,全面推行非法证据排除审查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五年来,书面纠正侦查机关违法活动48件,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5人,对证据不足、不够罪不捕146人,纠正漏捕23人,纠正漏诉49人。建立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与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47次,查阅行政处罚案卷960件,发现涉嫌犯罪并建议移送侦查机关立案31件。

  ——审判监督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行量刑建议、简易程序检察官出庭等监督机制,着力纠正违反诉讼程序、裁判不公和执行不力等问题。五年来,办理不服法院民事、行政裁判申诉案件26件,提出刑事抗诉、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3件。对正确的司法判决和行政裁决,坚持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维护司法权威。

  ——刑罚执行监督进一步规范。先后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专项检察活动,五年来,共检察收押、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800余人,约见在押人员1500余人次,监督社区矫正对象2000余人次,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监管场所发出书面纠正违法建议10件,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纠正违法32件。依法对“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特赦”进行监督,纠正1起提请特赦不当案。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四届被高检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规范司法,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顺应公正司法的新形势,主动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从大处着眼抓关键、小处着手抓细节、问题导向抓整改,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共对2785件已办结案件进行评查,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执业律师以及各级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48条,查找出司法办案中的问题42个,全部整改到位,同时通过报纸、微博、互联网等载体将规范司法行为开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

  ——顺应监督制约的新要求,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领导和人大、政协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检察情况反映》、短信、门户网站等为载体,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检察工作情况。五年来,邀请视察检察工作69次,主动走访220人次。探索人民监督员制度创新,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自侦案件跟踪回访、案件听证会、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等活动86次。取得“人民监督员评议意见100%采纳、跟踪回访结果100%满意”的效果。

  ——推动大数据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部署的重大工作。建立网上查询、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和案管岗位查询“四位一体”案件信息查询机制。2015年开展检务公开以来,公开法律文书672份,重要案件信息113条,各类检察信息637条,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发布信息1250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固本强基,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础

  ——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顶层设计、上级指导与实践探索相结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根。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工作全面启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基本完成,25名干警被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确定为首批入额检察官,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三项改革也在稳步推进。积极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健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机制,确保办理的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全面加强队伍思想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检察事业始终沿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全力打造专业检察队伍。不断推进人才强检战略,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全力打造公诉、自侦、文秘三支优秀队伍,努力培养一批专家型、专门型、复合型的检察人才。五年来,7名干警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未检业务标兵”、“全省侦监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49人次获省、市级表彰。

  ——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认真抓班子、带队伍、管干部,激浊扬清、立规明矩。下大力气纠正“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对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粗暴司法、滥用职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检务督察103次,营造风清气正、务实清廉的政治生态。开展“重家教、守家训、正家风”廉洁文化活动,以家风带党风、促作风、正检风。

  各位代表,五年的历程艰辛难忘,五年的成果来之不易。五年来,泸县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每一个进步都得益于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泸县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泸县检察事业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保证令行禁止,才能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必须坚持服务大局,把检察工作纳入泸县全局工作中谋划和推进,才能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必须坚持司法为民,时刻体恤民情,牵挂民生,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必须坚持法律监督,毫不手软查办犯罪,理直气壮监督违法,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必须坚持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才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

  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泸县检察工作还有差距: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认识和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和谐发展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研究不够,工作措施不够具体有力;二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案件办案质量不高,司法不规范、不文明现象仍然存在;三是部分检察人员的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高层次人才和办案能手相对缺乏。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的五年,是全面推进检察事业改革发展的五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泸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泸县融入泸州主城区一体化发展机遇,以创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为泸县“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7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全面建成小康新征程,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水平。紧紧围绕泸县“建成四个新区、率先全面小康”的战略目标,在司法办案中正确把握和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切实担当起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职责使命。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严肃查办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发展环境。

  二是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改革重点、改革方向,努力实现改革与发展同步,确保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积极推行案件繁简分流、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法律监督的针对性、规范性、公正性。

  三是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防止冤错案件底线。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机制,探索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加大对国土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监督,防止和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四是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不断提升惩腐肃贪水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力度不减,进度不变,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突出查办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集中开展整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持惩防并重,更加注重预防方式和预防效果,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五是牢牢把握规范公正司法新需求,不断提升队伍专业水平。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检察队伍发展规划,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职业保障机制,全面推进铸才、聚才、育才、扶才、引才工程。用务实方式培养队伍,用规范管理治理队伍,用先进文化引导队伍,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勤政务实、勇于担当的专业化检察队伍。坚持从严治检,落实检察官惩戒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敢于亮剑、敢于亮丑。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我们豪情满怀,面对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在维护公平正义上下功夫,在保障群众利益上赢公信,在服务经济发展上显作为,为泸县新蓝图新发展新跨越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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