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泸县委组任〔2023〕33号文件,经县委十四届第55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郑建同志任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