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泸县人大发[2025]22号文件通知,经泸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
刘玉蓉同志为泸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廖良波同志为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商晟同志泸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2025年2月26日